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8-02-11
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》,结合深圳市2016-2018年三年滚动规划,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强度
2018年主要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,主要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(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)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。
支持方式与强度:采用直接补助方式;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250万元,资助数量不超过2个;同一单位在三年滚动规划中,只资助一次。
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各申报单位按附表要求填写后,并于2月28日下班前,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,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我委。
三、联系方式
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,联系电话88102169,88121039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
2018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