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简介
计划简介
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要求,除非你已拥有香港特区永久居留权、入境权或无条件逗留权,任何人士在香港受聘于任何有薪或无薪、长期或短期的工作前都必需申请工作签证。
一般而言,如果要申请香港工作签证,申请人必需先得到僱主聘用,并且拥有香港缺乏的特殊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。
获得工作签证的程序因人而异并取决于每个申请人的情况,不过所有申请人都应在来港工作前申领工作签证。
任何人士如果在来港后或在本港受僱后才申请工作签证,就涉及旅客签证转变为工作签证的申请。这类申请的过程一般比较复杂,因为申请人需要解释为何在来港前没有申请工作签证。因此,如果可能的话,我们建议你在来港前申请工作签证。
倘若海外公司希望内部调动其僱员到香港办事处工作,只要该员工已被聘用了一段时间,这类申请便相对简单。但假如该员工只在海外被僱用了数月,则有关申请可能会被视作一个「新」的工作签证申请,而非「内部调动」。因此,提供为何本地僱员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理据便十分重要。
申请资格
l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、知识、资格或相关工作经验
l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,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
l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,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,但在特殊情况下,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、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/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,亦可予接受
l确实有该职位空缺
l申请人需已确实获得聘用,而从事的工作需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,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
l薪酬福利 (包括入息、住屋、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) 需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
我们的服务
全程跟进申请人个案
l根据客户资料,提供专业评估及咨询服务
l为您和您的僱主准备一张专属的文件清单
l为您填妥所有必要的香港入境事务处表格
l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政策审核和组织您的文件
l为您向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
l以您的名义为您答覆所有入境事务处的查询和通知
l编写和草拟所有提交入境事务处所需的信件和文件
l监察申请程序
l不断为您更新有关您的申请的进度
l领取您的签证并送回给您
l协助您申请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
l协助您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在港工作
l如客户在港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,可协助客户申请香港居留权
l设有移民专线,由移民顾问实时解答疑问